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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贵族之别(第1页)

夜晚之下,凌厉的暴雨降临在霍斯领的的大路上,周围的行人要么紧紧加快步伐,要么不紧不慢任由暴雨肆虐,在这场疾风骤雨之中,你能够往前看个十米,能够看见人影都算你视力良好。

王国城堡要塞上值守的卫兵烤着温暖的火炉,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和自己的同僚开着能够在人脸上碾来碾去的玩笑。

而此时,一支部队保持着行军的姿态,向前缓慢的移动,直到有一名守卫,远远看见了靠近的军队,连忙发出示警,这座堡垒城市很坚固,霍斯领伯爵大人的居所塞弗尔城是王国中部行省下辖一个郡的首府,在城防建设上,自然马虎不得。

但这种时候有一支部队来到城下,哪怕人数不多,也得做出戒备,毕竟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城防队队长哈姆斯,看着眼前的这支队伍稍微有些紧张,尤其是在看到领头的那位骑士身上锃光瓦亮的铠甲与精致的配件之后就更加紧张了,骑士老爷,而且是贵族骑士。

并不是哈姆斯没什么见识,一辈子没见过贵族什么的,恰恰相反,而是因为他见过太多贵族子弟了。

尤其是像这种类型的,能够自己带领一小支部队的贵族子弟,几乎有一个算一个,绝对都是超凡者。

哈姆斯年轻时还是一个小兵的时候,有幸见过一次。

贵族骑士发动冲锋的场景,与那些王国的普通骑士完全不同,他们冲锋的势头堪称摧枯拉朽,有时哈姆斯甚至怀疑他们的冲锋能够把城墙给冲垮。

圣拉吉尔大人的步兵革命,让步兵成为了军队的中坚,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乡绅们的影响力,但是反而加强了贵族们的威望,普通的公民骑兵或者乡村骑士会被步兵组成的枪阵打下战马最后摔死或者被踩死。

而凡人在面对这些高贵血脉的时候,面对的根本就不是和他们一样的凡人,而是披着人皮的怪兽。

他们永远精力充沛;身上的甲胄即使是经受了一波冲锋后,被长戟一击击落下马,也顶多只会凹陷;他们受的伤也会迅速愈合;他们手中的武器能够一击摧毁最坚韧的铠甲,将最强的凡人战士变成一具尸体;他们其中的更强者甚至还能使用那些超乎凡人的力量,宛如神明一般不可战胜。

总之在面对这样的大人物时,无论对方身份如何,无论他们是冒险者还是雇佣兵,还是代表自己家族前来传达意见的使者,都要保持百分之两百的敬意,毕竟哈姆斯可不想像自己的前任一样,被这样的一位高贵存在,用钉头锤一锤给砸成肉酱。

即使是内心紧张无比。

平日里在居民面前威严无比的惩罚队长大人还是挤出了一个非常夸张甚至有些谄媚的微笑,冒着大雨殷勤的冲上前去(因为骑士大人本人也没有带任何防雨护具,所以他也不能带)直接开口说到:“大人,您好!

欢迎您莅临伟大的凯尔大人的领地,请问您是路过还是拜访,是否需要我向我们伟大的领主的廷臣通报你的到来。”

维纳尔闻言刹住了自己的战马,诧异地挑起眉来看了一眼这个殷勤无比胖子,这个中年人脸上的横肉都快挤成了一条线,要显得他颇为喜感。

自己之前在哈克斯特的时候怎么就没这待遇呢?那个时候的门卫虽然对自己也是毕恭毕敬,但是倒也没看出来有什么别样的情绪。

而眼前的这位,却是一分恐惧,两分敬畏,三分谄媚,四分向往,虽然说脸是笑的,但是如果仔细观察倒也不难看出来是一个什么情况。

自己和在哈克斯特时好像也没什么特别大的变化呀,一样的家徽,一样的旗帜,一样的部队,哦对了,还有几辆马车。

要真说还有什么大的不一样的话,维纳尔看向了自己身上的铠甲和配剑,反应了过来。

拜子爵大人所赐,自己终于换掉了那一身老舅给的铠甲和普通的骑士长剑,而是换上了这一身只有超凡骑士才能有效装备的超凡铠甲和魔法武器,当然都得做一些处理,为此自己还特意去除了一些精加工的花纹和不必要的装饰。

但是即使是这样,和自己之前的装备相比,这一套装备也依然是显得自己贵气逼人,彻底的和穷骑士与落魄家族不受待见的次子之类的标签划开了界限。

在王国,骑士不一定是超凡骑士,也不一定是贵族,贵族也不一定是超凡骑士,但超凡骑士一定是贵族,无论你现在是冒险者还是别的什么职业。

如果你说有些冒险者是超凡者和超凡骑士之类相似的职业,但他们不是贵族之类的。

对不起,在各个国家,像这种超凡者,大家一般是默认他们其实是“没有被册封的骑士贵族”

,和平民与乡绅士以及商人有着本质上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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