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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脸上热度稍稍降温,周围人也各吃各的,没有人关注他,沈清然才抬起头,深吸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又活过来了。
看见桌上的钱袋,沈清然有些羞愧,出嫁的“女儿”
街上遇见老娘,没给钱孝敬就算了,居然还让他娘倒掏钱。
沈母对儿子又懒又馋的认知深入骨髓,到了怕自己晚走一步,就会被儿子要求回家拿钱补贴生活费。
沈清然叹了口气,他拿了薛匪风留给他的钱付账,然后揪起钱袋子出门去找他娘。
他现在没有能力替原主赡养父母,但不从她们那里拿钱是底线。
沈家就住在这条街尽头右拐,沈清然出了客栈,他比一般人要高一点,一下子便看见了急匆匆离开的沈母。
穿着女装,沈清然不敢轻易开口叫人,便跟在沈母后面,回原主的家。
街尾远不如客栈周围热闹,一个不出名的小镇,集市前后能有一百米长就算繁华了。
巷子再一拐,就是普通人家的屋子,跟村里也没多大的区别。
沈清然看着沈母进了一间屋子,他四顾无人,打算叫人的时候,听见沈母的声音。
“我刚才在街上遇见小宝了。
咱赶紧把门关了,要是他回来发现我们要搬家,可不得闹起来。”
“快快,关门,就当不在家。”
“老沈,你说咱这样……欸,要是以后小宝被休了,四处不着家的,饿死了怎么办。”
沈母坐在椅子上,到底不忍。
“你能养他?你养得起?活一天少一天,难道以后让大妞二妞养?”
沈父沉默了一阵,“就这样吧。”
沈清然脚步一顿,好像有一盆凉水兜头泼下来。
他扯了扯嘴角,慢慢靠近沈家,把钱袋放在门槛上,又从袖子里掏出几枚铜钱,他本来打算晚上住个客栈用的。
既然亲娘都预见了他无家可归的情景,干脆就给沈家当盘缠吧。
不干活确实容易招人嫌弃。
他不是那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少爷了。
沈清然奇怪于自己敏感的心思,明明也不是真正的家人,应该只会觉得尴尬。
按理,他为沈家人的决定拍手叫好。
在这重男轻女的时代,沈母没有为了所谓传宗接代,让沈清然拖累姊妹一辈子,也算是另一方面的母爱与良心。
沈清然默默转身离开。
他有点想见薛匪风了。
亲娘不如薛匪风靠得住,还可以在他面前挑食。
他抬起眼,突然看见巷子口,一个男人拄着拐杖,静静地等着他,他艰难地站在那儿,却像大山一样沉稳可靠。
薛匪风。
沈清然眼眶一热,毫无出息地留下泪来。
他跑上前,抓住薛匪风的胳膊,眨着眼睛问他,你怎么在这。
薛匪风当没有听见沈家要抛弃沈清然那些话,只问道:“怎么又哭了?”
沈清然摇摇头,执拗地揪住薛匪风的一只袖子,像是被丢过一次的孩子,生怕连最后的亲人也丢了。
他突然明白,刚才为什么有些难过了。
因为沈家嫌弃他这个不干活的儿子,他潜意识里害怕,有天也从薛匪风嘴里听见这席话。
每走一步,袖子微微扯动,薛匪风受重伤时也没体验过这种“拖家带口”
的感觉。
他心里暗暗叹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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