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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觉得狗是通人性的,我对它好,它自然也会对我好。
然而终于那条大黄狗还是死了,听说是偷了村里某户人家腌的腊肉,被那家的主人打瘸了腿,回家后奄奄一息,吃喝不能,没几天就死了。
姨奶怨不得别人,又心疼养了好些年的狗白白地死了,还得倒贴那家主人上百块钱,于是请了我堂叔帮忙烧热水褪了毛,将那条狗剁成大块给煮吃了,完了还端了一碗给我爷爷奶奶……
在那个饥寒交困的年代,做这样的事再正常不过。
我仍然是爱狗的,不过让我养狗,却实在是接受不了。
即便我有钱,也是不愿意养的。
其原因就在于狗的寿命短,人的寿命长,一旦我养了狗,有了感情,看着它死在我前头,就好像从我身体里掏出了一缕魂一样,未来某一天想起它,我大概又要难过好几天。
然而就在昨天,轶去火车站接某位久别重逢的朋友返校途中捡了三只乳狗回来,我就忽然得了“厌狗症”
了,看着那狗娃子绕着我转悠,攀着我的腿脚边缘舔舐,我没来由地心情郁烦,想跺脚把它们都赶走,关到门外去。
倘若直接和轶说,只怕他会不同意。
于是我从轶的书桌上取了一张只能竖着写的信纸。
挖耳挠腮写了这么一封信给他,原文如下:
“爱妻惠鉴:吾喜清净,厌狗如仇,盼轶卿走送之。
跪谢。
琼琚谨白。”
轶本名顾轶,原是有望成为我的大学导师的,不过因为各种原因,我毅然选择了复读……如今我二人处在一个屋檐共同生活了三年,已然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原先他让我叫他“哥”
,我恐他妹妹心里不平衡没有答应,后来,我在网上交了个写玄幻小说的笔友,本打算像旧时代那样书信往来互通款曲诉衷肠来着,轶怕我上当受骗,说若我非要写信,寄快递是不现实的,来来回回折腾的是我,况是寄到外省去的,薄薄一封书信极容易丢失,不如不寄的好,还省得等候。
我强烈抗议轶的说辞,觉得他是心疼邮费,轶委婉地提议说当今这个社会与陌生人打交道,需要的是双方长时间的契合,如若某天对方突然不回信了,我难免会多想乃至于情绪低落,倒不如直接写给他来得方便,他忙里偷空回我就是了。
我觉得在理,不仅省了等候的时间,还省了快递费。
于是与他商议书信往来时怎么称呼他。
他说:“叫我轶就行了。”
我用生硬的尚不熟练的手语问他:那我呢,你怎么称呼我?
他低头沉思片刻,说:“古人二十加冠取字,我给你随便取个字吧,就叫琼琚。
往后有什么事不方便当面说明,你就在信里写,写完了放在我的办公桌上,我三天内必定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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