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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如此卿卿我我,身体周围被一团雾气包裹着,骑着马进了城去。
他们来到史密斯家族的住宅区,相互配合着,十分轻巧的将许多人捉住重惩一番,至少也都是半身残疾,更将十多人杀死,其中包括史密斯家族那个恶毒的管家,以及两个史密斯家族的嫡传子孙……
所谓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杀母之仇,迫害之恨,根深蒂固地纠缠于缘望此身原本所属的灵魂之中,缘望既然曾为此许诺报仇,自然不会再生出妇人之仁来,果断狠辣地行男儿杀人事,才算是他为自己这具身躯之前的主人报了仇怨!
仇恨已消,世间再无羁绊。
身边有爱人相伴,缘望和塔阳相视而笑,缘望一招手,遮天蔽日的魔法施展出来,塔阳则一弯腰,将他背在宽厚结实的脊背上,两人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去,又在缘望的指点下,来到一个幽静的小山谷,爬上一座精致优美的小山
,祭拜了缘望此世的生母。
缘望跪地磕头,塔阳也满脸恭敬地跟着跪下祭拜,暗暗在心中祷告:“尊敬的女士,我将您的儿子视为身心可托的爱人,我爱他重于生命,必会依顺他的要求,照拂他的感受,即便他有错误,我也会婉转地劝解,他可以打我骂我,我却绝对不会对他动一根手指,我知道我现在还配不上他,但是,我会忠贞不渝,至始至终,此生白头保护他……”
缘望跪在一边,偏头看塔阳闭目肃穆地祷告,隐约知道他在想着什么,嘴角勾起一丝沉沉温柔的微笑。
两人同时起身,缘望牵着塔阳的大手,塔阳伸着臂膀,手中感触到缘望手心温润干燥的清凉。
塔阳知道,缘望匀称的手掌看似单薄,其实充满力道,那不仅仅是身体上的直接肉身力量,更是一种超乎想象的强大实力,这样的实力,两个他都不是对手。
但是知道归知道,了解归了解,他对缘望还是本能地有一种保护心理,理所当然地将自己放在高大威猛的护卫者的位置上,他刚才在坟前已经发誓,他会用自己雄健的身体为爱人遮风挡雨,他会用自己粗壮的双臂为爱人打下一片天地,他绝对不会让这样高贵的人儿跟着他受一丁半点的苦楚。
两人都没有说话,默契的温柔在两人之间弥漫,哪管那世间多少纷纷扰扰,哪管那红尘几多离离合合,他们只知道,他们两人会相依相伴,相爱相拥,相濡以沫,天涯海角,此生唯一。
《本书正文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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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小番外——《沙罗的自白书》
我是沙罗,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风流无情的浪子,无情似多情,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多少貌美娇柔的妖娆女子都被我的甜言蜜语和肢体能力征服,我认为我的魅力还是有的,当然这是在塔阳那个绝顶闷骚的男人不在的时候,否则女人的目光总会被他故作冷硬的装模作样的姿态勾引过去,反而忽略了我这个真正的白马王子。
无所谓,好兄弟嘛,反正那些女人都不值得我真心去爱,我怎么能因此而心生别扭呢?
只是我没想到,不止是女人如此,连男人也会被他那副健硕的身板子和他那张看似冷硬实则多变的老脸给骗过去。
那个被塔阳严肃着、一本正经着、坏笑着、深情着骗过去的男人是缘望,我曾经以为他是女人的。
其实我怀疑缘望是女人的时候,也不是没有一点心虚的,但是他的脾性,他的声音,他的身形,他的肌肤,他的手,他的脚……他的一切都是这么符合我梦中爱人的样子,他是为我而生的,我
曾经这么以为。
我在他扭伤脚腕的时候,在给他揉脚的时候,更加恍恍惚惚地明白:这个人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我的小半辈子花心,我一直以来的无情似多情,都是为了等这个人,拥有了这个人,我的一切情感才真正有了归宿,我才能真正定下心来思考我的前途,我才能拼尽一切地为我们的将来而奋斗。
否则我一个人过得这么自由,实力也足够自保,我干什么要那么苦哈哈的呢?
我要改变了,我要追求他,我下定了决心,我的心情第一次那么狂热,我坚定地告诉自己,他肯定是个女人,否则我怎么可能会爱上他呢?我是从来不喜欢男人的,只有他是女人,我才有能够表白自己,才能够让他爱上我,这不是自我欺骗,虽然有一丝小小的疑虑,但是我真的九成九肯定他是女人。
但是他竟真的是个男人,而且,当我向他表白的时候,他已经喜欢上了塔阳,那个装逼兼闷骚的老处男,我是第一次这么后悔自己的实力不足,后悔以前都把时间花在女人的肚皮上了,没能多读几本情话诗集,没能向塔阳学习怎么样一下子正正经经得像个君子,又一下子坏坏邪邪得像个痞子,再一下子深情款款得像个王子。
塔阳真的厉害,我以前知道他多变,但是一直都不知道他的多变在感情上这么占优势,比他本身的实力还要占尽优势。
我是真的不如塔阳狡猾,他肯定很久很久以前就知道会遇上缘望这样完美如神祗一般的少年,所以他一直为了这个少年而守着处男身,等着这个单纯美好的少年兴冲冲的压倒他临幸……草,临幸?怎么这么寒颤呢?如果真的和缘望在一起,我能接受每天被他压来压去的吗?
我恍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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