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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手背上也有一些伤痕。
老王犹豫了半天,才支支吾吾地说出了自己的行踪。
原来,案发当天老王并没有在家。
早在两天前,他就偷偷去轧棉花了。
因为当时粮棉油实行统购统销,个人私自买卖棉花是会被认定为投机倒把罪的,所以他只能趁着半夜,背着棉花从荆棘、草丛中溜出村子,这才导致手和衣服都被划伤了。
经过核实,老王虽然犯了投机倒把罪,但他确实与李家三口灭门案没有关系。
既然不是老王,那又会是谁如此残忍,连11岁的孩子都不放过呢?这时,有人提供了一条线索:老李最近在公社卖了一头二百多斤的猪,大概换了百十块钱。
按理说,这些钱应该还在李家,如果找不到这笔钱,那就很有可能是有人谋财害命。
军管会立刻对李家进行了搜查,结果真的没有找到卖猪的钱。
这时,已经被取消部门的旧公安局局长竟然怀疑到了李家长子李德林的头上。
旧公安局长之所以怀疑李德林,是有原因的。
李家三口被杀,李德林作为长子,痛哭流涕本是正常,但从感觉上判断,他的哭似乎有些做作,像是在演戏。
而且,李德林的手上有被人抓破的痕迹,最让人起疑的是,他一直在煽动亲友去老王家拼命,毫无根据却如此急切地针对老王,难道是想故意混淆视听,转移查案人员的视线?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
按理说,李德林是李家长子,受害人又是他的亲生父母和弟弟,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怀疑到他头上的。
但是,这次大队干部和军管会却真的对他产生了怀疑,原因只有一个——李德林嗜赌成性。
据大队干部说,李德林作为社员,曾代表大队从信用社领回600块的年终分配款,这本应上交给生产队,可这笔钱却一直不见踪影。
生产队长曾多次向李德林讨要,李德林一会儿说钱还没拨下来,一会儿又说把钱藏在衣服里了,衣服洗了,得等钱晾干后才能上交。
总之,直到案发,李德林都没有把分配款上交。
不仅如此,军管会还搜集到线索,有人在案发当日下午看到李德林独自一人外出,直到半夜才回家。
当再次询问李德林当日行踪时,他前言不搭后语,说话支支吾吾的,明显是在害怕什么。
旧公安局长提出了一个假设:案发当天,李德林又出去赌博了,而且输了个精光,于是他想回家向父母讨要卖猪的钱。
可能是父母不给,李德林一时兽性大发,就杀害了自己的父母和11岁的弟弟。
杀父弑母、残害兄弟,这在从古至今都是大逆不道的忤逆之罪,怎么可能有人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呢?当时,几个大队干部和军管会的大多数人都摇头表示不信。
旧公安局长没有实权,只能建议道:“大家生活条件都差不多,一般不会有多余的衣服,你们就看看李德林几天不换衣服吧。”
果然,人们发现李德林竟然半个月都穿着同一身衣服。
难道他真的没有别的衣服了?难道他真的是杀害自己父母兄弟的凶手?按照旧公安局长的建议,军管会对李德林的家进行了搜查,结果在一个破麻袋里找到了一身沾有血迹的衣服和鞋袜。
在当时没有dna鉴定技术的情况下,从常理推断,这已经算是很有力的物证了。
军管会正式提审李德林,他们把血衣往李德林面前一扔,厉声问道:“你家里怎么会有这些东西?衣服上的血是从哪来的?老实交代!”
这一声厉喝,再加上眼前的血衣,吓得李德林浑身颤抖。
在军管会的逼问下,李德林终于交代了事情的经过。
案发当天,李德林确实又出去赌博了,而且这次输得很惨,连那600块分配款都输了个精光。
这钱可不是他个人的,输光了可怎么向生产队交代呢?当天半夜,李德林在回家的路上就想出了一个主意:先拿家里卖猪的那100多块钱去填补生产队的窟窿。
他料想父亲不会轻易把钱给他,那不给怎么办呢?那就偷吧。
于是,李德林没有回自己家,而是直接来到了父母和兄弟居住的茅屋。
那时的生活条件简陋,一般人家都没有围墙,李家的茅屋门只用一个木片插销插着,只要用木片从门缝插进去向上一挑就能打开。
就这样,李德林顺利地潜入了茅屋。
他刚想靠近藏钱的柜子,就被警醒的父亲发现了,父亲当场抓住了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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