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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拦在老王面前,“方才送来了个癫症的病人,正在里面发疯,您可别进去。”
老王停下了脚步,狐疑地看着我,说:“癫症?”
我想了想,说:“不是癫症,是那那被疯狗咬了,然后就想着要去咬别人的那病”
“恐水症!”
老王闻言吓得踉跄两步,若非后面有俩小跟班顶着,他差点就真摔倒在地了。
他往医馆里头望了望,说话的语气都有些打颤,“花瑾当真不在里面?”
“真不在,”
我答道,“真金都没那么真!”
老王又往里面张望了两眼,说话声音都有些发颤,他说:“既然、既然花瑾真不在里面,我就不进去了。
无名,这儿你多盯着些,要是有花瑾的踪迹定要告诉我。”
我点点头,答道:“那是自然,抓到花瑾可是我毕生的理想。”
老王微微颔首,转身便走了,走了两步又回头看看,身子顿了顿还是走了。
回客栈的路上我遇到了天香楼的老板娘,老板娘似是有些颓靡,我问她是否生病,她点点头,有气无力地说:“说重不重,说轻不轻,也不过是个相思病而已。”
“相思病?”
我想了想,估摸是想心上人了,于是便指着路,道:“既然得了病还是得去医馆看看的,往那儿一直走再左拐犄角旮旯里一间小得跟茅厕似得医馆就能医好你那相思病。”
老板娘摇摇头,叹气道:“医馆那只能医好身子,医不好我这颗风华正茂的少女心。”
“还少女心呢,你不就想花瑾了吗?别那么矫情,自己到医馆里去看看。”
“花瑾?花瑾已经是过去式了,昨夜我遇上了个公子哥儿,风度翩翩,玉树临风,气宇轩昂,满面红光!
看上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又沉迷于他的美色了。”
“”
“可惜,他跑得太快了,我没能追上。”
老板娘这花痴病一时半刻是好不了了,见她还沉迷于那公子哥儿的美色不可自拔,我赶紧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我回了趟客栈熬了药,照着一文钱神医的嘱咐捏着鼻子用酒送服下去。
再出来时已是亥时一刻,天色已晚,加之近日临近初冬,夜凉如水,街上的人只剩三三两两了。
路过客栈门口时我见有两人鬼鬼祟祟,一个手腕上有伤的作平民打扮的人怀中用棉布裹着什么东西,另一个商贾打扮的正与他窃窃私语。
那平民怀中的约莫是个活物,还会扑腾挣扎。
他俩说话故意压低了声音,我听得并不十分真切,只零星听到些只字片语,大致是狐狸,皮毛,价格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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