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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别人到家里做客,竟然用书籍来招待,这是多么古怪的待客之道。
但一想到这是提塔的所为,便容易理解了,她就是这么个嗜书如命的家伙。
吕一航不愿打破这令人闲适的寂静,只是盯着提塔的侧脸发愣。
在透入室内的阳光下,提塔看起来好似长居森林的妖精一般,白皙的皮肤、淡金色的长发都散发着柔和的光泽,无瑕的容貌显得格外圣洁。
尽管吕一航投向提塔的视线未加遮掩,但提塔看书看得太入迷了,五分钟过去了,她也丝毫没有察觉。
虽然吕一航清楚偷看女生不是什么礼貌的行为,但只有这种方式才能让他确确实实地体会到,现在是与提塔独处的时光。
……换句话说,提塔的俏脸比书吸引人多了。
趁在她身边的时候,当然要多看几眼。
正当他打量着提塔长长的睫毛时,提塔忽然头也不抬地笑道:“老杜写诗真有意思,他似乎从来不担心离题。”
“为什么这么说呢?”
吕一航像从梦中惊醒过来,条件反射似的接话道。
“《北征》这首诗,应该算是杜诗的名篇吧。
前面还在伤时感事、唉声叹气呢,『挥涕恋行在,道途犹恍惚。
乾坤含疮痍,忧虞何时毕』。
后面隔了几句,却又写起了他家女儿玩化妆游戏,把脸蛋糟蹋得有多好笑,『移时施朱铅,狼藉画眉阔』。
简直是扯东扯西,扯到没边了。”
吕一航边听边笑:“你说得不错。
凡是大诗人,都有写『俗』的本领。”
“这算个什么本领呢?”
“你想啊,莎士比亚笔下,罗密欧身边有个插科打诨的茂丘西奥,朱丽叶身边有个满嘴黄段子的奶妈。
大诗人的脑子好使,一个能当两个用,所以就算在同一部作品里,也能写出两种不同的特质来。
既能写俗,又能写雅,多了不起。”
“你说得对。
奥登说大诗人的诗『必须展示题材和处理的广泛性』,大抵就是这个意思吧。”
提塔看向吕一航,咯咯笑道,眼神中充满了喜悦。
——那是求知的喜悦。
吕一航再熟悉不过了,因为他曾在妹妹身上见过无数次。
她们真像啊,都是求知若渴的人,都是把知识当作自己生命的人……
但很快提塔就打断了吕一航的思绪,她像还没尝够零食的小孩子一样,从茶几上拣出别的古书问东问西。
《诗经》里说“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陪伴美少女的心态,大抵也是相似的。
为了给提塔留下一个比较正面的印象,吕一航尽全力跟上她谈天的节奏。
他算不上文学专家,但幸好平时经常看些杂七杂八的闲书,不然肯定没法在回答提塔的各种古怪问题时,装出一副游刃有余的样子。
不知过了多久,客厅的座钟发出了“当啷当啷”
的低沉响声,原来已经走到十二点了。
“柳芭说好十二点开饭的,我们走吧。”
提塔恋恋不舍地把书放在一边,从沙发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吕一航也跟着站了起来,顿时感到一阵头晕目眩。
跟提塔聊天是件很吃力的事情,因为要跟上她信马由缰的思路,对脑力是不小的考验,所以难免会感到大脑缺氧——上回有这种紧张兮兮的感觉,还是高考前被老师叫到办公室重默课本的时候。
吕一航暗地里心想:要哄她开心,以后必须得看更多书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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